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
內部稽核的目的:
在於檢查評估內部控制之有效性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、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,適時提供改善建議,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。
內部稽核組織圖:
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設置稽核主管一人,直接對董事會負責。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,必須經董事會過半數之同意為之。並於每年持續進修稽核相關專業課程,且設有職務代理人制度。
內部稽核之運作:
稽核執行:
分為定期及臨時二類,定期性稽核,由稽核人員依計劃執行;臨時性稽核,依公司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之指示辦理。
稽核職掌:
本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的制定、增修與執行。
本公司及子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之建立、修訂與執行。
依據「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」相關條文辦理作業。
列席董事會報告稽核計畫執行情形。
依據訂定查核計畫,作成稽核報告,並檢附相關文件,呈報所見缺失及改善建議,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。
其他臨時交辦之稽核業務。